温州315首页 | 消费资讯 | 消委家园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名牌推荐 | 消费指南 | 网上投诉 | 企业红黑榜 | 维权论坛
消费关注之物业服务纠纷不断,谁之过?
 
  编者前言:
   据统计,近年来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一直位居各类投诉的前矛,而物管收费纠纷则是引发各类物业纠纷的主要导火线。前段时间,市区的吴先生就因为物业公司乱收费的事情投诉到了消费委。说起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笔者常常有一种无奈之极的感觉。从理论上是说,物业公司是业主出资所雇佣的一个管家而已,那么在二者的关系中,应该说业主处于一种相对强势的地位,出钱者是大爷嘛;即使不处于一种相对强势的地位,二者的关系至少也应该是相互平等的吧。可这年头,很多事情就是让人看不懂,业主被物业保安打伤、物业公司随意乱收费随意侵占公共场所以牟取利益的报道屡见不鲜,业主在自己花钱聘请的物业公司面前倒似乎有了一种当孙子的感觉,主仆颠倒成了目前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常态,这显然是一种畸形的社会现象,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焦点一:物业公司和业主纠纷不断 物业费难收谁之过

    在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纠纷中,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是,很多的物业公司都会因为物业费收取问题而颇伤脑筋。在向业主下发了物业费收取通知单后,很少有业主主动上门缴费,这就使得小区建设和运转所需要的资金后续乏力。而业主的抱怨也非常的多。业主往往认为自己没有得到预期的服务,对缴费当然抱着抵制的情绪。 物业公司平时开支就比较大,业主再不配合 [详细内容]

焦点二:小区安全,物业负多大责任?

     业主在小区内丢车、家中被盗甚至于业主在小区内遭杀害事件均有发生,保安,究竟保什么,物业,究竟负多大责任?业主说,交了物业费就要保障安全;物业却称,保安不是保镖,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共秩序管理职责,不应承担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人身、财产不遭受非法侵害的义务。那么,物业公司到底要不要对业主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负责呢? [详细内容]
     

焦点三:绿地、停车位之争,孰是孰非?

    事实上,近年来发生的很多地方的业主和物业的纠纷,相当大的一部分都集中在诸如小区绿地的变更、停车位的收费和管理等一些看起来似乎不大,却实实在在侵犯了业主权益的事件上。 之所以在绿地和停车位上发生纠纷,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一些物业管理公司无视或者轻视业主的权利,擅自改变绿地等公共空间的约定利用,把事实上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停车位独家掌控等,从而引发了维权意识 [详细内容]

焦点四: 房屋养老金由谁管 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之惑

    如同人一样,房屋老了,需要钱来养,这笔钱就是《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取之于业主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以往,维修基金一直由物业管理公司代收。这笔巨大的款项,往往被不法物业管理公司挪用,尤其是那些与开发商有着 “ 父子 ” 关系的物业公司,挪用现象更严重。物业公司违规截留或挪用的原因主要有:一、由于业主欠缴物业管理费,公司截留后作抵扣,这部分资金占被截留、挪用。 [详细内容]  
     

焦点五:业主有权罢免物业公司,这事好说不好做

 
   
     

    今年六月,温州联合广场大厦众多业主对负责大厦物业管理的百安物业私自将大厦部分公共部位出租给他人、租金没有返还业主、挪用业主的设备设施养护费等非常不满,经业主们投票,超过三分之二的住户要求撤换物业公司。联合广场大厦业主委员会在物色了多家物业公司后,最后相中了温州市凯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

 

小贴士:如何更换物业公司

    业主在更换物业服务公司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考虑周全再予以实施,可以最大限度    [详细内容]
   

思考:

   随着物业管理服务的涵盖面越来越大,业主维权的意识日益增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 [详细内容]
   
建议:
    目前,业主在遭遇物业管理问题后,有的不知所措,有的干脆不肯再交物业费.致使物业和业主之间 [详细内容]
 
 
   
物业服务不周业主是否应该拒交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在享有物业管理企业提 [详细内容]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谁管理和使用
    《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得非常明确。 [详细内容]
   
物业管理用房应由谁提供
    《物业管理条例》第30条明确规定“建筑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  [详细内容]
   
房屋出租后物业费应由谁交
    业主将自己的房屋出租他人,是否还应当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得非常明确,[详细内容]
 
   
消费关注:关注你我消费权益
更多关注,请点击这里  
·消费关注之成功学,迷魂药还是毒药? ·“米哥事件”为预付式消费敲响警钟! ·物业服务纠纷不断,谁之过? ·大中介也贪吃房地产差价,百姓何处觅放心中介?
Copyright(C)2005 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温州市十七中路13号 | TEL:88261315
备案序号:浙ICP备050173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