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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言:
   随着酷暑的远去,凉爽的金秋时节悄然来临。秋高气爽的日子,也是外出旅游踏青的黄金季节。在旅游的过程中,旅游和购物总是紧紧联系在一起,无论到哪游玩,大家都会为亲人、朋友带回旅游纪念品,在这个过程中,导游往往充当着一种导购的角色。不少旅游消费者都有这样的经历,游兴正浓着呢,却被导游带到了一个购物场所,一群游客像被赶鸭子一样赶近了购物商场。在商场内良好的购物环境和热情的导购小姐专业的服务素质面前,旅游着往往就落入了一个导游和商家联手制造的温柔的购物陷阱。
温州游客香港游落入购物陷阱
    在温州消费委网站的维权论坛上,id名为amanda的网友诉说了自己落入购物陷阱的亲身经历。
    “本人酷爱旅游,还是名学生,太多东西不知道,大家要帮我想想办法,看下去吧,对你们以后旅游也有好处!
    我每年都要出去旅游,去年跟海外去东南亚,比较满意,导游素质也高!这次,我选择了水心邮电局旁边的 [全文]
导游自揭旅行社重重黑幕
    amanda的遭遇相信很多的旅游消费者都曾经遭遇过,对于旅游过程中旅行社的重重黑幕,消费者时有耳闻,而业内人士邬敬民在自己个人博客上的相关文章,让我们对旅游行业的相关黑幕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邬敬民,有着12年的导游生涯。1994年开始接触旅游行业,1997年正式从事导游工作。2003年成为国际导游,带团出游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俄 [全文]
   
“负团费”背后的负心旅行社
    人们常说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但旅游行业有!那是挂着宰人“刀”的免费午餐。比如说港澳游,黑龙江、吉林、北京、天津等地的游客,港澳游四天,四天三晚,港澳本地的接团价是负300元。就是说不管内地的旅行社收游客多少钱,不用付一分钱给香港旅行社。相反香港旅行社倒贴给内地旅行社300元。
    为什么这些地方的游客备受香 [全文]
旅行社赚钱又一武器:自费项目
    除了鼓动游客参加购物之外,设置自费项目甚至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是旅行社赚钱的又一武器。游客往往被引诱来价高质次的自费景点,正常的游览时间被压缩挤占,实际支出往往大大超出所报的团费。
    比如带团去俄罗斯的圣彼得堡,芭蕾舞那是一定要看的,那可是国粹啊。但600卢布的表演,导游会收你2000卢布,差不多是700元人民币啊, [全文]  
   
购物店支出成本=回扣+人头费+停车费
    定点购物商店,原本是为了加强对旅游购物的管理,方便游客购物、维护游客的利益而设,现在却成了宰客最厉害的地方。每一条旅游线路上都有这种购物店,而且购物店有很多家,要吸引旅游团把客人送到这里来必然进行恶性竞争,必须提供高额回扣。一般的行规是回扣10%,但很多旅游购物店提供的是40%到50%,而且购物店除了提供回扣以外,还要付人头费、停车费。 [全文]
“关门打狗”:将游客关在房内,不买东西不让出去
    客人就像是猪肉,既然已经过来了,那么爱怎么宰就怎么宰。榨得干干净净的,不把游客榨干誓不罢休,这是高手。旅行社会想尽一切办法,把钱从游客的身上榨出来,而且还要获得高额利润。最主要的方法是安排购物,一站接一站,马不停蹄。比如某些旅行社的“新马泰”团,10天进了13家购物店。
    这背后是旅行社和购物商店  [全文]
   
开心出游明白消费
    选择旅行社
    媒体广告是很多朋友选择旅行社的主要方式。在看这些广告时,要看清旅行社名称、地址、许可证号、经营范围,一旦发生旅行社违约或服务质量等问题,这些都是投诉的重要依据。要提防两类广告:一是没有社名、地址,只有报价线路和联系电话的,这多数是旅行社挂靠或承包  [全文]   
参团旅游警惕花费冤枉钱
    参团旅游作为消费商品,有很大的不可预知性。实话讲,交钱容易,退钱难,当游客把钱交给了资质不好的旅行社之后,这时候就由不得游客说了算,那种被牵着鼻子走的感觉固然不好受,花冤枉钱更是在所难免。
    花费的冤枉钱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据了解,一般来说,景点  [全文]
   
消费者投诉旅行社导游必读
    对于少数旅行社发生的不愉快事件,消费者可以根据国家旅游局出台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要求旅行社进行质量赔偿。其主要条款如下:旅行社收取旅游者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3天(出境旅游应提前7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  [全文]
旅游质量赔偿有标准
   国家旅游局在前不久出台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对旅游质量赔偿问题作出了明文规定。
    其主要内容如下:旅行社收取旅游者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3天出境旅游应提前7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  [全文] 
   
 
“不养导游”把导游逼“黑”
   在旅游行业中,导游被戏称为“三无”人员:无基本工资、无福利、无最低保障。听听导游的自嘲,很有意思,“被媒体骂得比猪狗不如,被旅行社宰得比兔子还惨,被客人投诉得比绵羊还乖,被旅游局罚得比蚂蚁还多”。
   某旅行社有一个假工资表,上面的月薪是1547元 [全文]
 
旅游管理部门措施失当
   旅游行业存在问题的根源是管理部门不作为。目前的旅游管理部门并不是不清楚旅游业存在的问题,但因为害怕严格管理会影响短期内的旅游经济,影响住宿、交通等行业,怕自己和部门的政绩受影响,故而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鸵鸟政策。
    有些政策是早已明确规定了的,比如不准零团费[全文]
 
旅游“回扣”合法化大家谈
    对于旅游过程中的回扣问题,社会各界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对此海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海南旅游接团政府指导价标准实施办法》,从今年3月份开始,旅行社可以合法地从海南旅游服务企业拿到佣金,也就是将旅游回扣合法化。该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海南旅游销售价格中将包含旅行社的佣金:旅游景点 [全文]
 
回扣合法化 酒店景区旅行社有说法
   《海南旅游接团政府指导价标准实施办法》在企业中引起不小震动,旅游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大多数对执行和监管表示出疑虑。
    酒店业对新出台的政府指导价较为看好。海口酒店协会会长张会发认为,政府的指导价基本代表了大多数酒店的意志。去年下半年,有关部门已就指导  [全文]
 
浙江暂不会实行类似制度
    旅游企业向旅行社和导游提供佣金已经是旅游经营企业公开的秘密,也是吸引导游带团的主要手段。一些企业为了吸引导游带团消费,甚至将门票收入全额返还给导游,直接导致了旅游企业的恶性竞争。《海南旅游接团政府指导价标准实施办法》将旅游回扣合法化的做法,是否对浙江也有借鉴意义呢? [全文]
 
旅游佣金合法化能净化旅游市场吗
    日前,在浙江省旅游局就规范旅游市场专门召集的国际旅行社负责人会议上,旅游佣金制度成为近40家旅行社关注的焦点。此前不久,国家旅游局宣布,今年我国将首次建立公开合法的佣金收授制度,允许旅行社收取佣金,以此来刹住不断泛滥的“回扣”风,进一步整顿规范旅游市场。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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